從評劇〔六月雪〕看關氏雜劇〔竇娥冤〕
 

龍   乃   馨

三.比較分析
將評劇【六月雪】劇本直接與氏【竇娥冤】做一對照,比較分析如下:
一、竇娥身世──

    雜劇中竇娥本名竇端雲,三歲亡母;七歲時因父竇天章無力償還債務,婆屢表可以她折債,而被即將赴考的父親送至家當童養媳;及長與婆子成親之後,未到兩年成了寡婦。評劇裡竇娥係因兩家交好而早與蔡昌宗訂了婚約,天章為趕考,擔心竇娥乏人照顧而將她提早送至府,當時竇娥一十三歲,尚有母孝在身;至昌宗已於月前赴試,不久消息傳來,昌宗誤上賊船遇害,故竇娥昌宗的面都未曾見過便成了寡婦。至於張驢加諸竇娥身上的大不幸,雜劇中是發生在她夫喪三年之後,而評劇中係始自她踏進府的那一刻(註5)。顯然,評劇將竇娥所有的不幸在時間上作了遠比雜劇更為緊密的安排──如此一來,「悲」的程度便更強了。雜劇中七歲的端雲,與父親分別,說了一句:「爹爹,你直下的撇了我孩兒去也。」──這便是三歲亡母、七歲離父的一個幼女唯一的情緒表露──以觀眾的立場來看,至此對女主角只有一個十分模糊的印象,觀眾對她的同情,完全來自觀眾主觀之判斷:認為這樣一個幼女十分可憐;至於端雲自己究竟是如何感受?七歲尚是不大解事的年齡,也許喪母、離父並不一定使小端雲太過痛苦。婆並不是個惡婆婆,改名為竇娥之後,她應是過了一段不錯的時光,同時也有過一段婚姻生活。在這樣的背景之下,竇娥的第一場主戲以四段唱抒發愁緒,悲則悲矣,總不是十分深刻的。憑劇中竇娥生別一場,以拒穿紅襖表達喪母之悲痛,以哀求天章多照看她三年五載顯示對父親之不捨,天章執意要走,她強忍哀痛為父補衣,奉上母親劉給她的唯一紀念物供天章為盤費,足見其孝思──一開始便使觀眾清楚感受到竇娥成熟、堅定、善良、孝順的美質;傳耗一場蔡賀氏有意讓竇娥另覓幸福,竇娥卻毫不遲疑明志守節,忍著自己錐心的傷痛反而安慰婆母;等到私祭一場才一個人暗自神傷──觀眾親眼目睹了竇娥對母亡、父棄、夫死之直接情緒反應,再來聽她的悲訴,感受便深刻多了。固然竇娥最主要的不幸並不在此,無疑這前三樁不幸亦是蘊釀整個悲劇氣氛之重要因素,關漢卿卻只用婆在往向賽盧醫討債的上場白裡輕輕交代過,待竇娥上場再述一遍而已。

 

婆媳之間──

          雜劇中婆是個以放高利貸維生的人物,雖不是惡人,但從她索不到債,便要別人女兒作媳婦折債來看,總是不夠厚道;遇到惡勢力的壓迫,不敢多作反抗;在媳婦為了救她而劃供的那一剎那,沒有攔阻的表示──在在顯示婆把自己的生存放在第一位,是不具高尚人格的。誠然,婆的懦弱偷安與竇娥的剛直、捨己呈極強烈之對比,造成震撼人心之戲劇效果,但相信或多或少,觀眾會覺得竇娥為這樣的一位婆母犧牲,有些不值。另一方面,婆與老之間的牽扯,實在是一樁荒謬的事件,竇娥為此以大段的唱、白,犀利之言詞屢次表示對婆婆的強烈不滿,這樣的婆媳關係,何以能導引出竇娥為婆母捨命、刑場上求劊子手往後街不向前街、甚至成了冤魂還求天章善待婆婆?竇娥的良善,似已超越了一個「人」的層次,被神格化了。她為婆母所作的一切考量,全是建立在她自己極端完美的、崇高的性格之上,其間並沒有婆媳間的情份可為支柱。所以從【金鎖記】以降,從根本上抽離掉關漢卿「東海孝婦」事之外自撰的「張驢父子偶救婆、繼以逼婚」之情節,是不無道理、或應說是十分恰當的。少了婆媳間的那層尷尬,對發抒高貴人性、顯現動人情操不僅無損,反有增益。評劇中蔡賀氏是位太守遺孀,基本的形象已大為提昇;竇娥初抵府,她以不及備禮而向天章抱歉,繼而保證善待媳婦;昌宗噩耗傳來,她表示不願耽誤竇娥未嫁之身;公堂上她暈刑在先,醒來見竇娥已然招供,掙扎欲搶──所以相對地竇娥之發願守節侍奉婆母;怕引婆母傷心自己私祭昌宗;為久病忽思食羊肚湯的婆母發自內心歡愉地做湯(不似雜劇中的竇娥邊奉湯邊又是一場鬱氣);公堂上不忍見婆母再受刑而情願含冤招供──這一切均因有婆媳間一份可貴親情而顯得完全合情入理,不帶絲毫勉強。再往下述,「探監」一場兩人明知將要死別,仍互相安慰;「六月雪」一場臨刑前竇娥蔡賀氏有一段感人對白(註6),均能賺人熱淚──這般對人性、情感細緻之刻劃描寫,在氏「竇」劇中是看不到的。至於評劇中「魂會」一場竇娥亦請天章多照看其婆母,自是十分自然。

 

關於張驢──

    張驢兒之醜惡形狀躍然紙上,使人僅由閱讀劇本都能生極端憎恨之情,關漢卿筆下功力的確是令人讚佩的。然而仔細追究,還是有些破綻:氏父子偶然救起婆之後,只因婆說了一句:「老身姓,在城人氏,止有個寡媳婦兒,相守過日。」張驢兒便接口道:「爹,...不若你要這婆子,我要他媳婦兒。」這樣的情節,與將張驢安排為本居府(如【金鎖記】之為府僕,評劇之乞討被收留),見到竇娥貌美方起了邪念相較,無疑應屬後者較佳──因賦予了惡人一個合理之動機。此外,張驢兒下毒欲害婆,為的是要占竇娥;事出意料把自己的爹藥死了,一點不悲、一些不悔,反倒慶幸可以此脅迫竇娥──足可見在張驢兒眼中,再沒有任何事能比占竇娥更為重要。以這般的心態,當公堂上將竇娥判成死罪之後,張驢兒應多少要有些抱憾的──畢竟「官休」非其本意,「私休」方是初衷。於評劇中,張驢狀告蔡賀氏而非告竇娥,如此之改寫,正反映出雜劇中張驢兒對其全盤計劃首尾態度不夠一致之缺失。

 

其他細節──

  除卻上述三項,尚有若干細節上的問題,分列如下:

1.          竇娥本名端雲──除了製造多年後天章與魂旦相見時的一點誤
會而外,並無其他作用,似無必要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婆無故搬家,是為天章赴京後即與家音訊隔絕之由,此一情節似嫌勉強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竇娥老死亡時,毫無些許驚懼,未免違背常情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 竇娥既一向痛惡張驢兒,焉能讓一「非親非眷」者為其婆母嚐湯?

5.          竇天章竇娥案卷,對「藥死公公」之「公公」二字竟不生疑?

6.          張驢兒討藥前之獨白,係因「前日看見南門外有個藥舖,此處冷靜,正好討藥」,未知是賽盧醫處;而知其賴債勒人乃驢兒用以迫賽盧醫合毒藥之利器──此段情節似過於巧合。

7.     既已用鬼魂訴冤在先,大可將破案關鍵指示清楚,似無庸於公堂上再招喚鬼魂──蓋鬼魂尋人係超自然現象,或尚有其說服力;人喚鬼魂居然驟至,未免太過。